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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本人严超凡,是一名饿了么骑手,在2024年2月22日22点48分接到被告弋江区三零壹烤室二店餐饮店(三零壹烤室·烧烤·海鲜·龙虾(中央城店)美团82号订单,23点30分送达到用户,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商家与我沟通用户没有收到餐品,用户申请退款了,该商家找到我让我赔付该商品所有费用,价值59元,当时我手上订单比较多,本人没有想太多,用微信扫码给商家付了59元,后来我订单送完了,想了一下不对劲,商家应该找美团平台申诉进行赔付,不应该找本人进行赔付,于是2024年2月23日晚上本人严超凡去商家要回2024年2月22日微信扫码付的59元,该商家不予给我,给我精神压力特别大,本人2022年12月在弋矶山医院确诊为重度抑郁症,目前一直在吃药治疗中,尤其这两天,心情非常不好,特别容易发怒,抑郁,失眠非常严重,睡不好觉,给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4-03-10 15: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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