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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报的那个旅游旅游旅机就是报的旅居的团费,4月12号人出发,现在已经就断掉了,就停止了,团费已交,旅行社不给退款

旅游维权 2024-03-12 09: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违约,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 法律分析:报团旅游后行程取消的,向旅行社主张退款,旅行社要退还消费者交纳的全部或者剩余费用,如果因退费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解决或者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 法律分析: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一般来说是可以退费,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旅行社应当返还当事人已交纳的费用。但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对方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旅游者怎么更好维权呢?1.选择团型要理性。旅游是硬性消费,旅游者在选择线路产品时,不能以低价位作为唯一标准;在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时,要对自费项目和购物活动以及违约责任做出细致的约定。这是游客做好维权工作的基础。 2.旅游途中实时监督、取证。游客可对照行程单实时监督旅行社的服务。一旦发现导游服务与行程不符,要和导游交涉,交涉无果要及时向旅行社反映。如果旅行社态度消极,要及时取证,为事后投诉做准备。 3.程后及时向组团旅行社索赔。可采用“与旅行社协商”——“向旅游执法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法院诉讼”等途径合理维权;必要时也可以借助媒体、网络、微博等手段,通过舆论压力来促进维权。 4.游客的赔偿要求要合理。 5.维权要合理合法。游客不能故意激化矛盾,把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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