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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按期足额支付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12 14:5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按期足额支付可以仲裁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可以要求足额支付的G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按合同约定的进行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未签劳动合同,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晚上好,可以找到劳动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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