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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之前公司办了离职后,又签约了第三方公司合同不满半年,现在要求我离职,这个是怎么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12 14:01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之前离职后,原先的劳动关系结束。后来又产生新的劳动关系,工作时间按不满半年算。这时用人单位没有明确下达辞退文件,你自己离职了算自己离职,没有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辞退你,给一个月工资补偿。
  • 如果你没有过错,你完全可以不签这份离职报告。他单方辞退你是需要支付你经济赔偿金的。所以他才想让你通过自己主动离职来达到避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目的
  • 您好,看您和谁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可以主张赔偿金,可以简单了解一下您的情况
  • 您好,建议委托资深、专业、有责任心的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 你好按照新合同计算工龄一年赔偿一月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2N
  • 您好赔偿按照新入职时间进行计算
  • 为什么要辞退您?理由是什么?
  • 公司要求您离职的原因是什么?
  • 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形包括: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的情形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严重违法等。在上述情形下,单位需要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会给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计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公司解散转到其他公司还赔偿吗
    有的。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们有权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如协商不成,员工可依法向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关系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解散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终止
    是不是说公司解散一旦启动,劳动合同就当然终止呢?这并不尽然,因为公司解散需要经过清算程序。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在清算程序中,公司清理的债权债务中应该包括职工的 “劳动债权”,如职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法定应付款项,而且上述 “劳动债权”是优于国家税收和其他债权清偿的。
    只有当公司经过必要的清算程序后,公司才能依法注销。而一旦公司注销,那么公司就产生法律上的人格消灭,劳动合同的一方主体消灭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保护。因此劳动合同终止必定是在公司清算过程中,选定合适的时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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