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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分公司被老板的总公司收购了,公司没有注销,现在是决定放假2二个月,工资应该怎么发放,怎么才能拿到赔偿金

讨薪 2024-03-12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被收购并不影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所以,当公司被合并收购,重组分立时,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没有必要重新签订。 如果原先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在合并分立后会被工商注销,员工最好还是在公司被注销前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再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第一个月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工资待遇计算,第二个月可以发放最低工资待遇。
  •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实在不行可能需要走劳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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