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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一定要到原来地方办理吗?女方在东莞松山湖,可以去东莞市其他地方办理吗方办理吗?

协议离婚 2024-03-14 06: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可以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可见,协议离婚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 协议离婚要满足的条件,一个是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个是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三个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符合相关条件夫妻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证件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可以领取离婚证。
  •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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