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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骗了1700 有对方身份证照片报警处理,不给立案

诈骗 2024-03-14 18: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收集证据 报警求助 一般是可以的

  • 1、具体是否立案,应该由公安机关审查决定。但是,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议。
    2、法律依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 法律分析:具体是否立案,应该由公安机关审查决定。但是,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议。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
    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 网上被骗之后,建议立即报警,保留被骗的相关证据提交给当地公安或者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 你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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