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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如果是我们父母在儿子婚后买的房子,再转给儿子儿媳的房子以后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15 14: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已经转给儿子儿媳,那儿子儿媳就是所有权人,欢迎来电说明具体案件情况。
  • 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儿子离婚房产分割如下:
    1、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依据法律规定,该房屋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还贷部分所对应的增值应给予另-方经济补偿;
    4、婚前、婚内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说明,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屋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合法财产,无需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继承或赠予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分析:婚后买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单独所有如下:
    1、夫妻婚后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3、婚后买房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房产的归属,但是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法律分析:婚后买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单独所有: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3、婚后买房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房产的归属,但是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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