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在一个餐饮店上班半个月,然后临时有事,刚好碰到周末,然后店长不给批假,我就自己走了不干了,然后店长说要克扣工资的20%,发本来薪水的80%,然后这上班半个月期间也没有签合同,这个怎么办嘞,能要回本来的薪水吗

讨薪 2024-03-16 21: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短期工作肯定不如长期工作的,工资标准肯定不一样的。
  •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l仲裁

  • 正常情况下,如果你没跟餐饮店签订合同的话。一般提前三天打招呼就可以辞职的。而店长说必须干一个月,不干满一个月不给工资,这肯定是不合法的。如果你真不想干了,可以走,他不给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员工可以先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没有用的话那么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以上方法都没有用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投诉饭店老板,要求支付工资还有一定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