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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家整个村子快要征收了,但是如果现在我跟我老婆离婚了,会不会有补偿?

土地纠纷 2024-03-22 16:2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描述已转入人工服务S
  • 只要户口在所在地是可以有补偿的
  •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离婚t
  • 你好离婚不影响补偿d
  • 征地补偿离婚一般不予分割,应归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征地补偿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将其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补偿款。第一种观点认为该补偿款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征地补偿款是在婚后获得的,那么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二种观点认为补偿款属于失地的农村所有,该补偿款属于被征地农民失去耕地的补偿,是失地农民日后的生活保障,不应该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则补偿款的分配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中存在一方并不属于农村户口,其补偿款应当划分为宅基地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
    非农业户口的一方有权获得房屋的补偿款,而无法获得宅基地补偿款,主要是由于宅基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如果非农业户口的一方获得宅基地补偿款,则会导致农业户口的一方其权益受到损害,不利于日后的生存发展。
    这两项意见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因此在实践中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征收补偿款分配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好,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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