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23)浙0102执6001号我的执行欠款如何讨回?

债务追讨 2024-03-16 20: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拘留被申请执行人,逼还
  • 你好,具体情况说一下吧
  • 欠款收不回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要回欠款的方法如下:
    1、一旦诉讼时效超过两年,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还款诉讼,丧失胜诉权;
    2、胜诉后,对方在履行期院判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在受理强制执行时,法院将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此外,如果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拒绝履行法院的有效判决,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并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可以通过下列措施追讨欠款:
    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2、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
    3、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在法院判决之后仍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强制划扣处置债务人的财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