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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4月份买了个摩托车,到现在还未满一年,发现有很多质量问题。 1发动机偶尔像有物体卡住,已出3次。 2后轮刹车失效,目前在在修。 3里程表不转了。在修, 4显示屏不亮,在修。 问下这样摩托车,能退不?

消费者维权 2024-03-16 20: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摩托车的退货和换货是有要求的,并不是所有的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都可以要求退货或换货。按摩托车三包细则规定,在购车七日之内出现特定故障,可以要求退货,购车十五日内出现特定故障,可以要求换货,超过十五日以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能由商家或厂家免费修理,就不能退货(退款)和换货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退货: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 未排除或者又出现。
    2、零件质量问题: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桥或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质量问题。
    3、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 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质量问题。法律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第二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更换次数与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主线束等特殊零部件和动力蓄电池的运输时间,以及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第
    (四)项规定的修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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