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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必须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吗。男方在合肥

起诉离婚 2024-03-17 12: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离婚必须去户籍所在地。离婚手续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结婚登记地均可。协议离婚的,双方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一方需到另一方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法院送达判决书或调解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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