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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现在公司有这样一个文件下发,说要安排夜查工作。主要是我们已经白天工作了超过8小时,晚上19:00开始还要继续夜查工作,这样导致身心疲惫。公司说会给予第二天补休半天,但我们不想这样补休的方式。能够不听公司安排拒绝。这种变相延长劳动时间的做法吗。另一方面也怕后边公司通过某种手段来整我们这些不听话的员工,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白天已经很累了,谁都有家庭,有除了工作以外的生活,公司这样变相的压榨我们该怎么维护自身的权益,请律师帮助,谢谢您

讨薪 2024-03-18 0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有权拒绝加班,劳动法规定,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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