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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离婚。但是一方不同意。去哪里申请呢。在河池凤山

起诉离婚 2024-03-20 1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到对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财产分割相关证据: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证明和其他财产清单。
    二、诉讼离婚具体步骤:
    1、调查收集证据;
    2、写离婚起诉书;
    3、带齐材料到法院立案;
    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5、庭前询问或开庭,如果案件复杂,可能需要开几次庭,如果需要的,还可以进行补充证据;
    6、案件审结宣判,拿调解书或判决书。
    三、起诉离婚时间:
    诉讼离婚的法定时间为1至6个月,实践中一般离婚案件的时间为1到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您好,如果对方不同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出庭的时候表明不想离婚,证明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
  • 您好!如果一方不同意,那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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