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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签了3年,第二次签了5年,单位不续签了,怎么谈判呢

合同谈判 2024-03-20 15: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决。
  • 合同到期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
  • 您好,不续签,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支付的,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单位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处理方法如下: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然后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离职手续;
    2、如果存在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合同到期不给续签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直接起诉法院是不受理的。对于没有劳动合同,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则视为无固定期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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