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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加装电梯合同,建筑设计图纸和说明未出,是否有效,要付款?

招标投标 2024-03-25 14:07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合同的有效性并不完全依赖于建筑设计图纸和说明的存在。只要合同的其他要素(如双方的意思表示、合同目的、合法性等)符合法律要求,合同就可以被视为有效。然而,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必须在提供建筑设计图纸和说明后才能生效的条款,那么在没有这些文件的情况下,合同可能无法生效。
  • 您好,签订电梯合同,双方同意签字便是有效的。
  • 下午好,这个是可以帮助分析加装责任的
  • 如对方已经履行了全部义务,则需要付款
  • 您好,加装电梯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呢?
  • 你好,要看你们的合同如何约定d
  • 你好,合同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具体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G
  • 那要看合同你们已经签定了没有
  • 你好,可以先把合同发我看看。
  • 你好,具体诉讼请求是什么?
  • 你好,这边按合同约定的进行
  • 法律分析:如果是总建设工程中的电梯安装合同,就归在建设施工合同中。如果是旧楼加装电梯或者私人别墅加装电梯的,属于承揽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如果是总建设工程中的电梯安装合同,就归在建设施工合同中。如果是旧楼加装电梯或者私人别墅加装电梯的,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 加装电梯是需要业主同意,不能强制要求。加装电梯需要三分之二的住户签字。电梯费用的分摊,高层应多一点,越往下越少,一楼二楼不需要出钱,但二楼如果需要用电梯,以后要交维修费和电费。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科学监管为手段,预防和减少事故,降低故障率,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民服务。把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作为工作出发点和根本目标,强化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公益属性,优化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依法监管。
    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权责一致,落实相关方主体责任。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电梯生产、使用、监管和检验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多元共治。发挥电梯质量安全各相关方作用,形成相关方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检验机构技术支撑、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的多元共治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努力形成法规标准健全、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体系,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二、重点任务
    (四)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产品型式试验和一致性核查,强化安装监督检验,提升电梯产业集聚区整体质量发展水平和新装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质检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整合优化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在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基础上,对电梯本体安全和配置标准提出更高要求,打造适合我国国情的更为严格的标准规范体系,鼓励电梯企业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技术标准制修订,促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质检总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五)加强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作为重点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安排,多措并举综合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
    要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策,建立安全评估机制,畅通住房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和维修资金缺失情况下资金筹措机制,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
    (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改进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模式。
    推广“全生命周期安全最大化和成本最优化”理念,推行“电梯设备+维保服务”一体化采购模式,探索专业化、规模化的电梯使用管理方式。
    推动维护保养模式转变,依法推进按需维保,推广“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新模式。加强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全面提升维保质量。(质检总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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