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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武汉刚毕业了两年的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今日武汉财人汇公司上班到至今,目前是在职,合同期已满,上班期间得知患了重症,需要做肝脏移植手术,目前是无法工作的状态,最近公司想各种办法让我主动离职,我改怎样才能保障属于我的合法权益,目前不知道怎么办,请刘律师帮帮我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1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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