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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小产权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22 15: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明确表示赠与女方一人,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说明,属于共同财产
  • 如果明确赠与女方一人的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两人的属于共同财产。
  • 婚后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一方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房产,并且明确指定该房产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房产,不是共同房产;如果是赠与给一方的房产,但是房产证上的是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
    1、结婚以后,夫妻一方的父母赠予的房产没有明确指出给谁的,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如果是由双方的父母出钱购买的不动产,而且把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那么,该不动产就会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
  • 婚后女方父母赠予女方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父母赠与的时候说明了是赠与个人所有的,那就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赠与的时候没有特别说明,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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