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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噪音大,退货商家不承担运费

消费者维权 2024-03-22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质量问题退货的运费由经营者承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即与经营者协商,把所购买的商品或所得的服务退换、维修或作适当补偿,从而平息争议。
    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保存好所购商品包装盒、说明书等,尽量使之完整无损;
    二是要携带好商品的发票以作为购物凭证;
    三是可先打电话到商店交涉,约好时间后再前往;
    四是要实事求是,所提要求要合情合理合法;
    五是要注意态度,经营者肯退赔则退赔,万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也不要吵闹,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2、向消协投诉。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在产生消费权益争议后,应分别按照不同情形向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检疫、卫生、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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