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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们店要撤店,公司给我提了调岗但离得很远我不想去,然后公司说不愿去的直接提离职报告。我提交了,现在可以直接走吗,就是不去上班了。经理说提交离职报告得做满一个月才能走。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不做满一个月直接走合法吗?会被记为旷工扣工资吗?

讨薪 2024-03-26 11: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实在不行可能需要走劳动仲裁程序 
  • 你好、劳动合同中对于离职时间如何约定的?
  • 做不满一个月不应该被扣工资,不合理。
  • 可能会的,按规定辞职应提前30天

  • 如果是已经向公司书面提交了离职报告了,则提出辞职后一个月如果公司不让走的,自行离职即可,如果单位因此克扣工资或者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的,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的批准。但是如果没有书面通知单位要离职的,则需要重新提交离职报告,然后等三十天过后就可以走了,同样不需要公司批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的,公司应按实际工作日期照常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无故解除合同,还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赔偿。
    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举证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足理由证明劳动者交接工作没做好,劳动者可以主张限期支付克扣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这个是正常的,按照劳动法,正式员工要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这样公司才有时间去另外找人或者招聘新人来顶替你的位置,才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如果员工不提前申请,直接就走了,那么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没有办法及时找人代替你的岗位,尤其是一些关键是管理或者技术岗位,这损失是很大的。
    所以直接走肯定会扣工资的,除非公司老板同意。相对应的,如果公司要解雇员工,也是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让员工有心理准备,否则直接开除也是要赔偿经济补偿的,劳动法这是对双方的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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