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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林地经营权转让需要缴纳税

土地纠纷 2024-03-24 06: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的税有: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缴纳
    0.05%的印花税;
    3、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法律依据: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交税内容包括
    0.05%的印花税、3%的契税、3%的教育费附加、5%的营业税、7%的城建税以及根据增值额而定的土地增值税和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法律分析:需要缴税。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非农业生产者)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林地经营权,又高价转让他人经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行为,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应该交20%,按20%的税率交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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