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有心血管等疾病…并且与老板鉴定了如果发病与老板无关…这种情况下::老板雇佣干活如果发病!与老板有关系吗

工伤索赔 2024-03-24 07: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在公司生病不一定算是工伤,但只要能够证明是因为工作的关系才生病,也就是这次生病与工作内容有直接的关系就算是工伤,但是如果毫无关系而单纯只是因为员工个人的缘故才生病的话就不能算是工伤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 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一、在单位上班期间生病算工伤吗
    1、在单位上班期间生病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进行判断:
    (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突发疾病的,那通常情况下可以被认定是工伤;
    (2)如果劳动者是由于身体健康程度降低产生的疾病,而不是在工作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造成的身体损害,或因职业而诱发的疾病,那不算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工伤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如果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你好 可以起诉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通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