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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放的生育补贴低于我本人的平均工资,这个怎么算

社会保险 2024-03-27 10:3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你好,如果国家发放的生育补贴低于你本人的平均工资,生育补贴的计算通常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标准。
  • 您好,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乘产假天数。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发放工资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女职工生育津贴低于个人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对差额部分进行补足。依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合法生育的,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即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职工月工资)时,用人单位直接将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员工即可。
    但当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即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职工月工资)时,用人单位对差额部分进行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平均工资=(前12个月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加班加点工资)/12。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通常指某一地区一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
    通过该时期该范围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与职工平均人数之比而得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乘以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生育津贴要根据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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