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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领导代签绩效考核而且是0分合法吗?

其他 2024-04-02 16:4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应对措施 沟通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绩效考核的具体依据和评定过程,并表达您的异议。 收集证据:保留与领导沟通的记录、绩效考核结果、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 申请复核: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关规定,您可以按照程序申请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法律途径:如果沟通协商无效,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不公正的考核结果,并要求支付相应的工资和赔偿。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你好,方便详细说一下吗
  • 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为了提高工作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质保量的完成;营造团 结向上的氛围,打造有战斗力、有凝聚力的团队;体现“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建设一个“效率最高、服 务意识最好、执行力最强”的工作单位,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 以工作业绩为导向,按责任轻重、能力高低、贡献大小、劳能结 合的原则进行考核和分配。 也是作为公平合理地酬赏员工的依据。
    三、考核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绩效考核组织:由公司张璐经理任组长,肖勇经理 任副组长,其它科室领导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单向考核的方式,根据绩效考核的 基本原理,对各级职工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进 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你好,需要经过审批
  • 你好你这边现在是遇到什么问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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