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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我想咨询一下 去年在Bos网找了份工一月22号去上班 到现在 我感觉身心疲惫 工作和日常生活都遇到很多的困难 心里好忧郁迷茫彷徨,想不做再找其他的工作 跟领导说 自己的情况 不想做了 可是领导说 不做了就直接走 我孩子的生活费和奶粉费信用卡费都没着落了,

信用卡纠纷 2024-03-28 15:2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不做了,直接走也是可以要求结清工资的。
  •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 
  • 你好、根据上述具体想说明什么呢?
  • 实际工作的工资应当支付的

  • 法律分析:不可以直接走人,应当书面告知。员工应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个体户老板拖欠工资不给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离职拿不到工资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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