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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第一次婚姻户口迁入惠州,离婚后再婚第二次嫁去四川想把户口从前任丈夫户口所在地迁入四川需要什么资料呢

其他 2024-03-28 1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的户口问题,其当事人是可以进行迁出的,进行单独立户或者是分户的。其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的离婚证或者是离婚判决书;
    2、当事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迁出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询问户籍管理部门
  • 你好,关于户口事宜 各地政策不同,建议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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