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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一千元的定金,买给人家一千元的货,算不算违约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3-29 10: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否有协议约定?需要说明详情。
  • 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如果有一般就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计算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
  •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违约的,双方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的,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如果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未违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相应损失。如果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构成违约,此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法律分析: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规定,由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一定的比例,预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的有效以合同的有效为前提,其具有从属性。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保证金根据情况有的保证金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只是作为当事人一方履行付款义务的备用金。而有的保证金,名为保证金实为预付款。而有的保证金根据当事人的意思和合同全部条款的联系性,则属于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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