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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也没有提供什么服务

业主维权 2024-03-29 21: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您可以向其主管部门投诉。

  • 一、物业都包括什么服务
    1、物业包括的服务如下:
    (1)公用设施管理,对小区内公用设施的管理,通讯、邮电、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市政设施的管理;
    (2)治安管理,物业公司要做好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保障,以及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3)交通车辆管理,房屋所在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同样在物业服务范围之内;
    (4)其他生活服务。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二、物业有哪些权利
    1、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2、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 在遇到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到位时,可以选择理性的维权方式,如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5.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有拒绝交物业费的权利。比如说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业主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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