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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区,房地产买卖和直系亲属分别缴纳多少税?

房屋买卖 2024-03-30 00: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收
  • 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收
  • 1、直系亲属之间房屋赠与要缴税,税费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收取。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赠与公证费为评估价的2%,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按每宗收取。2、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公证法》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 1、直系亲属之间房屋赠与要缴税,税费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收取。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赠与公证费为评估价的2%,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按每宗收取。2、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公证法》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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