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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三分利息算高利贷吗?

民间借贷 2024-04-05 14:2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目前来说超出的利息部分,一般情况下法院不支持
  • 是的 积极争取 一般是可以的 积极争取
  • 三分力肯定高于同期银行贷款间的利率标准了。
  • 民间借贷三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 一般年利率是不能超过24%的
  • 法律分析:三分利息算高利贷,3分利息折合年利率36%,年利率超过了24%是高利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法律分析: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民间贷款,利率通常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民间高利贷是发生在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的借贷利率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情况。高利贷本身属于借贷双方自愿的行为,而且存在有利于资金使用、刺激经济发展等特点,虽然国家层面出于利息管制的需要,对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的部分不予以保护,但并没有将高利贷纳入犯罪,因此也没有影响高利贷的长期存在。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高利贷罪立案标准
    放高利贷的行为有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然后再将这个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从中赚取利差,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罪侵害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而不是借贷人的财产权或者人身权。
    所以该罪名设置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人从银行套贷赚取利差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 民间借贷中的三分利,也就是每月利息3%,年息36%。低于法定支持最高利息的三分利,属于合法借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依法遏制高利贷化倾向。借款合同利息随便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属于高利贷的部分不会得到法律保护,即利息最高只能保护到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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