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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婺城区交通违章去处理要提前带上什么,一般怎么规定

其他 2024-03-31 17: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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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罚决定书会载明处罚的履行方式,应当根据载明的要求进行处理。处理违章应当携带处罚决定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如未开具处罚决定书的,应当先开具处罚决定书,然后进行相关罚款的缴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 交通违章一般要在违章所在地处理,去车管所进行确认领取确认书,然后去制定银行交上罚款。
  • 处理不同的违章程度,需要准备的材料多少不同。1、被电子眼拍照:这种情况准备好行驶证就行。2、超速违章:这种个情况需要带上行驶证、驾驶证及两证的复印件。3、被贴了告知单:这种情况要准备处罚决定书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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