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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在三月九号要求调岗,不接受就开警告信,前面因为厂里的东西丢失,是挂我名下,给我开了一封警告信。现在职位从工装管理员变成了产线操作工,我感觉工资也会被降,因为厂里发工资要到十五号,就满一个月了,我想走被迫离职,应该怎么做?

调岗降职降薪 2024-04-01 10: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你好,调岗你有无同意?有无签字认可。你在单位做了多久,有无缴纳社保,公积金?
  • 这种情况,你需要跟公司协商看是你自己的问题还是公司的问题,如果是公司的问题无故劝你离职,你必须向公司索要一定的赔偿金额。如果是你自己的问题,你就试着去提升自己改变自己。
    如果协商无果的话就必须借助劳动仲裁。来捍卫我们正当的劳动权益。辞职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老板让走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公司无权擅自改变劳动者的岗位和待遇,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如果公司继续变更,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要求履行原劳动合同。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公司领导调动岗位之前,未与员工协商或者沟通,致使员工辞职的,建议不要没写辞职报告就走人,不然,公司按旷工处理,而且可能不支付工资的。
    建议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要求公司当日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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