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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合同是否能公证,一般怎么规定

拆迁补偿 2024-04-01 10: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拆迁安置房公证如下:
    1、公证以防反悔或加价,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买卖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
    2、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
    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三条
    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 结合合同内容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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