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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和我爸爸离婚了,但是我舅妈拿我家30万彩礼给他儿子赌账,一直不还我们钱

婚姻债务 2024-04-09 09:3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舅妈拿你家的30万元是借款吗?如是借款,她会与你爸(妈)之间成立接借贷合同,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其归还。
  • 你好,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民事起诉状及相关材料。
  • 你好,可以让你舅妈打个欠条,约定还款时间,然后去法院起诉解决。
  • 请问你手里目前有什么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及时诉讼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他们返还。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面二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法律分析:彩礼纠纷案件法院的处理是彩礼钱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赠与时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纠纷案件法院的处理:彩礼钱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赠与时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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