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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是,1月份的时侯让他把快递送至家中,因为怀孕月份大了不方便取,为此他不送家中,为此成投诉了他,后来也就送家中,时隔二月之久,突然他就在各小区电梯里贴写我的手机号码,上面还写上,上门按摩。这种情况下我该咋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05 12: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侵犯个人隐私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侵犯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2、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查明案件的事实以及审查证据,并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侵犯个人隐私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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