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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房东,合租的,骗了我押金删了,我有欠钱的聊天记录和她身份证我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4-04-06 10: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 您好,建议及时报警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如对方拒绝偿还,你可以在被告所在的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对方欠款事实、欠款金额以及尚未偿还的证据,可以提交相关的微信或者短信记录,转账记录等予以佐证。胜诉判决生效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 法律分析: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遇到这样的房东,他们在检查物品时会提出物品消耗费这种说法,并强行扣押租房交纳的押金不退还,特别是新房出租的,这种情况尤为明显。那么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不退还押金的情况怎么办呢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
    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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