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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运动博主,拍别人的原创视频,上传标注出处,侵权吗

其他 2024-04-06 2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舞蹈作品侵权构成要件:
    1、该舞蹈作品属于著作权相关法律的保护范畴;
    2、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舞蹈作品的侵权行为;
    3、著作权人的损失与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五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六条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 舞蹈作品享有著作权,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使用,改编等行为,但对改编是否侵权,要看他改编的目的,纯粹欣赏,一般不会侵权,涉及到以盈利为目的,就会侵权。
  • 舞蹈作品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1)所侵害的标的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内容;
    (2)侵权人并非合理使用;
    (3)有对他人的作品有剽窃、为支付报酬而使用等足以构成侵权的行为的。
    构成著作权侵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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