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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后又同居财产怎么分

同居 2024-04-07 09: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又在一起生活,只要未办理复婚手续,就不会有财产分割问题。两人只有通过结婚登记,才涉及财产分割等事宜。如果是离婚时未处理之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又一起生活,可以协议约定生活费等,但不能通过法律再分割财产。离婚后生活在一起财产可以按照同居时候的财产分割的方法来进行分割。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实际情况,妥善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离婚后又同居财产怎样分割|||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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