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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用虚假身份信息与男方登记结婚,后来女方离家出走,一直没有找到她人,男子因受打击精神失常,生活困难,他姐姐一直养着他,然后村里申请低保,因为他没有离婚,所以申请不到,然后南方有什么途径可以申请离婚

起诉离婚 2024-04-07 22: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下落不明已经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公告期满后向法院申请离婚。
  • 可以起诉或者宣告失踪
  • 申请离婚一般需当事人能够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前往一方户口常住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可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国无法自动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找不到对方经一定程序是还能离婚的,该作以下处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失踪公告,再申请离婚,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准予离婚。且该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可以诉讼离婚,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开具结婚登记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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