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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物业态度服务极差,且第一次缴纳物业费用的时候没有开具发票,投诉后第二次去也没有将第一次缴纳的发票提供,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业主维权 2024-04-11 15:3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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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具体说下情况,你希望我帮你做什么。
  • 业主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想到的办法是向政府有关部门部门投诉。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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