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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异地就医没报备能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4-04-08 2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异地就医一般情况下要求报备了,申请通过了,才能就医,然后得到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异地就医能否报销以及报销的比例通常由以下要素决定:
    1、异地就医的途径:是因病情的转诊就医、或是在外地长期居住的安置就医、或是急诊就医。不同的就医途径,会有不同的申请要求。
    2、异地就医的告知:是否按照当地医保中心或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告知异地就医。如果未及时告知,比例会有10%到30%的下降,甚至完全不能报销。
    3、异地医院的级别。一般大家会选择三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低于社区医院,起付线也有可能提高。只有在定点医院的住院(急诊除外)才可以报销。法律依据: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4年,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就医直接结算,规范和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5年,基本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6年,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意见》要求,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标准,不按照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执行。
    经本人申请,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
    实施医保异地结算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与公民的生活生产实际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体的流动性也越来越大,很多人并不会在本地的医疗机构进行医保报销,就导致了医保报销过程中的结算困难。
    但实行医保异地结算后,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外地的医保进行直接报销,提升了医保报销效率。
  • 【法律分析】:一般外地就医没有提前备案,还是可以报销。但外地就医未备案需自行垫付全部的医疗费用,再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并且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下降。
    各地医保政策不一样,具体能不能报销以及报销的比例要看参保地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而定。此外,外地就医没有提前备案,可以住院后通过线上备案渠道补办,具体的线上备案渠道根据参保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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