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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小店吃完,东西就吐了,请问怎么维权

消费者维权 2024-04-10 16: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维权步骤 收集证据 首先,你需要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比如小店的名称、地址、就餐时间和孩子的不适症状等。如果有医院的诊断报告,也应该一并收集起来。 协商解决 其次,你可以尝试与小店协商解决问题。向他们展示你的证据,并说明你的诉求。如果小店愿意承担责任,你们可以直接达成和解。 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投诉 如果协商无效,你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投诉。这些机构通常会介入调查,并帮助消费者维权。 法律途径 最后,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你可以找律师咨询,并根据律师的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 
  • 拨打12315投诉至工商部门
  • 法律分析:关于消费者维权,建议先协调解决,也可取消费者保护协议投诉。解决不成可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 法律分析:
    (一)与经营者商量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地方行政部门申述;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到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组织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导致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花费,导致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贴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花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第二款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1)在饭店吃饭,吃到变质的食物,首先要保留好证据。
    (2)如果因吃了变质食物而受到了损害,要去医院做专业的诊断。
    (3)可以去找店家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走司法程序,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可以找消协投诉,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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