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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集团的压渣员工,在4.27号的上午工作暂时性完毕后就跑到配油房休息【我们每次压完渣后都有一个半小时休息的】在休息期间不慎碰倒配油房放在地面上的化学原料,里面的化学原液溅到了我的鞋面上,并渗透到脚背上,30分钟后出现红肿起泡,之后工厂安排小车到医院检查,医生说这是化学强酸造成烫伤,现在就是厂里面不认为这是工伤,说我是串岗偷懒早成的,请您们就这样的情况认定一下,这算工伤吗,急。。。

其他 2012-06-07 09: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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