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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单位副职不辞而别。到目前为止,他们已经在外面做了19年的生意,单位的工资和福利都发了。但是,如果上班的员工没有完成任务,他们必须扣工资。这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12 00: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无过错,则单位在其辞职后扣工资是不正常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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