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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前买房事宜

房屋买卖 2024-04-12 13: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描述下您婚前买房所涉具体法律问题,以便律师可以及时帮助到您解决。
  • 您好!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
  • 婚前买房有如下注意事项:
    1、若双方共同买房的,当事人应当就房产出资、登记权属、房产归属等相关问题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体现;
    2、若当事人个人出资买房的,应当注意收好购房合同、出资凭证等材料,或办理相关婚前财产公证,以确保合法利益受到保护;
    3、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买房的注意事项:
    1、婚前买房房产证书应进行充分协商;
    2、各方出资赞助买房钱款约定清楚;
    3、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
    4、贷款买房后月供还贷义务最好签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前买房要注意的事项有:
    1、如果是双方出资购房的,应当注意对房产份额划分进行约定;
    2、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加名的,应当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3、婚前购房,可以进行公证。一旦发生纠纷,公证书或协议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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