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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个朋友欠我两百元,目前联系不到人,我有他身份证照片,在网上人民法院能否起诉成功追回两百元

债务追讨 2024-04-12 12: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联系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欠条是你们双方共同签订的,如果没有无效情形,一直都是有效的。但是有效不代表你能通过诉讼拿回欠款。还需要考虑以下情况:
    第一种情况:欠条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从还款日期开始往后三年,属于诉讼时效期限,如果这三年内你未向对方要钱,则该欠款因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可以主张时效抗辩,不还钱。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起诉讼,则需要你证明你十二年来,不断的请求对方支付欠款,使得诉讼时效中断延长至今。
    第二种情况:如果欠条没有还款期限,则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是同样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从你向对方提出的还款日期开始,诉讼时效也开始计算了。
    如果你要求的还款日期过了三年你未起诉,对方同样可以主张时效抗辩。
  • 别人欠钱不还打官司可以要回来,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且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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