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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销售人员,老板以未完成业绩扣除基本工资大半,(扣除后低于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了不被查发了我最低标准,然后多发的部分让我自己转的公司账户

讨薪 2024-04-12 16: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未完成销售任务,单位可按约定扣绩效工资,但扣其他部分的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协商后可以扣除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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