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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到外地,员工不去,现在工厂又不愿意赔偿,就每天8小时耗着员工,拿到手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请问这个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4-15 09:3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面对公司跨市搬迁且仅通过微信视频进行口头通知,未出具书面通知且未与您协商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争取应得的补偿: 书面申诉:立即以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挂号信等)向公司提出异议,明确指出公司未依法进行书面通知及协商,并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补偿。 保留证据:确保保存所有与搬迁及通知相关的通信记录、微信视频通话截图、书面申诉材料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劳动仲裁:若公司未给予满意回应,您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公司行为违法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督促公司履行法定职责。
  • 公司搬迁,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变更,你如果不愿到新的工作地点,可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 
  • 您好!协商解除更有利于平衡双方利益。
  • 你好根据民法典合理维护自己权益
  • 你好。已经搬迁的情况下走仲裁
  • 法律分析:可以先与工厂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可以先与工厂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可以先与工厂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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