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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工地,现在生活费都没有,间老板拿,老板不给,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4-17 04: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发生劳资纠纷的,可以去劳动部门维权。
  • 干了活老板不给钱,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该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期限内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投诉或者起诉。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工地疫情防护措施有哪些
    工地疫情防护措施如下:
    1、强化值守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严格服从属地监管;
    3、严格落实复工各项要求;
    4、实施封闭式管理;
    5、减少人员聚集;
    6、优化施工工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工地干活的钱老板不给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机关投诉。在工地干活属于职工的劳动行为,老板不给工钱与员工引起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对于劳动纠纷,职工可以先与老板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机关投诉。投诉后,由劳动监察机关责令老板支付工资,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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